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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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

一、目的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旨在确保用水效率,防止水资源浪费,促进节约用水政策的落实,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监督检查的对象

1. 工业用水单位:包括各类工业企业、化工厂、造纸厂等用水大户。

2. 农业用水单位:包括农场、果园、蔬菜基地等农业生产单位。

3. 公共服务行业:包括学校、医院、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

1. 定期检查:按照规定的周期,对监督对象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

2. 不定期抽查:随机抽取部分监督对象进行检查,以评估整体的节约用水情况。

3.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问题或事件,进行专项检查和调查。

四、监督检查的内容

1. 用水设施的运行状况:检查用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漏水、滴水等问题。

2. 用水计量设备是否准确:检查用水计量设备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误差或损坏。

3. 用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用水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严格执行节约用水的规定。

五、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

1. 整改通知: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2. 违规行为处罚:对于违反节约用水规定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水等措施。

3. 表彰奖励:对于在节约用水方面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