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成立时间

生物多样性公约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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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公约——地球生命的守护者

1992年6月1日,一个重要的日子,标志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诞生。这一天,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顺利结束,公约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圆满完成。这一公约不仅是一项国际性协议,更是地球生物资源的守护者,它象征着人类对生物多样性的重视和保护。

1992年6月5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该公约由签约国正式签署。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从此,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工作在国际法上获得了坚实的依据。常设秘书处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为公约的执行和决策提供了强大的后盾。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是全球履行该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一切有关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大决定都要经过缔约国大会的通过。自1994年起,每两年数千名来自不同国家的代表齐聚缔约方大会,讨论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一盛大的聚会不仅展示了各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决心和努力,也推动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

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对中国生效。中国一直以来都积极履行公约义务,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2016年12月,中国获得了2020年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主办权,这进一步展示了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领导地位和国际影响力。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样适用于生物多样性公约。这两个地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也做出了积极努力,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它的诞生标志着人类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和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各国的共同努力和合作,生物多样性公约正在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为地球生命的延续和繁荣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守护这个美丽而脆弱的地球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