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讲堂的演说属于著作权客体吗为什么

公共讲堂的演说属于著作权客体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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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讲堂的演说一般不属于著作权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而公共讲堂的演说通常是为了向公众传播知识或者信息,其内容通常是公开的,而不是保密的。因此,公共讲堂的演说不能被视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也不受著作权的保护。

公共讲堂的演说属于公共领域的知识,不属于著作权客体。